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严控风险,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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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7:12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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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双碳”目标,[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名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乱象,坚决遏制其盲目发展势头。
《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消耗大量能源,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高质量发展要求背道而驰,同时滋长了洗钱、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风险,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部分企业和个人受利益驱动,违规开展挖矿活动,不仅造成了能源的巨大浪费,也对局部地区的电力供应和环境承载带来了压力。
此次整治工作将坚持“严控增量、管住存量、强化监管、完善制度”的原则,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 全面关停清退存量挖矿项目:对现有以虚拟货币挖矿业务为主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坚决予以关停清退,并停止任何形式的供电支持,要求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退工作,严防死灰复燃。
- 严禁新增挖矿项目:严禁新建、扩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以任何名义变相开展挖矿活动,对违规建设的增量项目,一律不予立项,不予供电,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加强供电管理:电网企业要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监测,严禁为挖矿项目提供电力服务,对发现的违规供电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鼓励企业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将能源优先用于保障民生和发展实体经济。
- 强化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金融机构及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不得新增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贷款支持,已发放的要逐步有序收回,要高度警惕虚拟货币交易风险,严厉打击相关金融违法犯罪活动。
- 加强监测预警与执法检查:建立健全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监测机制,运用技术手段提高识别和处置能力,各相关部门将加强协同联动,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效震慑。
- 引导产业转型发展:鼓励和支持各地结合自身产业优势,引导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业务的企业和投资者,将资金、技术等资源转向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绿色低碳产业,实现转型升级。
《通知》的发布和实施,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经济环境。
此次整治行动,不仅有助于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更能有效防范虚拟货币相关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我国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随着监管的持续深化和完善,我国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